|
开封杰蕊立体花坛种植有限公司
联系人:田经理 先生 (经理) |
|
电 话:0378-3898350 |
|
手 机:13803785945 |
|
|
|
|
|
供应专业的河南商标注册、商标代理、专*申请服务 |
关于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禁用的解说
新商标法自今年修订以来,在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,主要是因为新商标法在很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修正,这里郑州商标注册专门针对驰名商标来跟广大客户说说。
新《商标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生产、经营者不得将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。明确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。禁用“驰名商标”已经成为新《商标法》的*大亮点。
作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标识,自打1991年9月19日,首批“中国驰名商标”诞生至今,已经走过20多年的历程。2001年,“驰名商标”被写入《商标法》,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,实现了跨类别、跨领域保护。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早期阶段,“驰名商标”的问世对于产品推广、商标意识普及曾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,但随着时代的变迁,其作用慢慢被异化,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。
近年来“驰名商标”被企业过度宣传,成为了一种营销手段,偏离了国家立法的初衷。
今年4月15日,国家工商总局发文,明确禁止生产、经营者将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,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。根据规定,凡5月1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,印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产品,仍可继续销售,直至售完。
河南商标专利事务所为您提供,专业的河南商标注册服务、河南专利申请服务http://www.zzshangbiao.com、河南商标代理服务! |
|
|